交通肇事罪的典型案例分享
2023年7月20日 深圳刑事律师 http://www.szwbls.com/
基本案情
2020 年11 月2 日21 时许,被告人邹某持D 型驾驶证驾驶二轮摩托车从xx县xx镇往xx县xx镇方向行驶,当其行驶至xx县xx镇xx村卫生室处时,与路人陈某发生碰撞,造成陈某、邹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邹某驾车逃离现场,陈某被送往xx县xx医院治疗,后又转院至xx县xx医院救治。陈某出院后在家疗养期间一直由邹某负责照顾,2021 年1 月7 日10 时许,邹某在为陈某送饭时发现其已死亡。经贵州通鉴司法鉴定所鉴定,陈某系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
裁判结果
被告人邹某驾驶车辆违反交通安全法规,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并致一人死亡,且在发生事故后逃逸而应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邹某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亲属造成了经济损失,依法应予赔偿。结合邹某的犯罪事实、危害后果等情况,判决:被告人邹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被告人邹某支付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某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