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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刑事上诉案件在哪开庭

2018年9月9日  深圳刑事律师   http://www.szwbls.com/

  一审案件上诉在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案件二审程序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

  第三百一十七条 下列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开庭审理:

  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上诉案件;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应当开庭审理的其他案件。

  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上诉案件,虽不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有条件的,也应当开庭审理。。

  根据以上规定,建议被告或者辩护律师在上诉时尽量从一审的事实和证据方面有异议,影响定罪量刑进行阐述,争取二审能开庭审理,这样给二审改判多一些机会。


文章来源:深圳刑事律师

律师:深圳张楠楠律师[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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